原标题:警觉“虚拟钱银”圈套(理财顾问)
近来,银保监会等五部分发布提示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立异”“区块链”的旗帜,经过发行所谓“虚拟钱银”“虚拟财物”“数字财物”等方法吸收资金,损害大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实在根据区块链技能,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不合法集资、传销、欺诈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是网络化、跨境化显着。依托互联网、聊天东西进行买卖,使用网上支付东西出入资金,危险涉及规模广、分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经过租借境外服务器建立网站,面向境内居民施行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东西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出资额度,能够代为出资,极可能是欺诈活动。这些不法活动骗来的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寻难度较大。
二是欺骗性、引诱性、隐蔽性较强。使用热门概念进行炒作,有的还使用名人“站台”宣扬,以空投“糖块”等为引诱,声称“币值只涨不跌”“出资周期短、收益高、危险低”,具有较强迷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经过幕后操作所谓虚拟钱银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法不合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花样翻新的各种名字发行虚拟钱银,或打着同享经济的旗帜进行虚拟钱银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比方,近期世界金融商场动摇较大,有渠道开端炒作“虚拟钱银是逾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财物”概念,而实在的状况则是其价格大幅跌落致使顾客损失惨重。不仅如此,这些渠道还经过机器人程序刷量、篡改数据等行为,借以营造出虚拟钱银买卖商场的“昌盛”假象。在诱导顾客进场后,渠道会选用各种操作商场手法侵吞顾客产业。
三是存在多种违法危险。不法分子经过揭露宣扬,以“静态收益”(炒币增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开展下线获利)为钓饵,招引大众投入资金,并威逼出资人开展人员参加,不断扩大资金池,具有不合法集资、传销、欺诈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特征。
银保监会等五部分提示顾客,此类活动以“金融立异”为噱头,本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圈套,资金工作难以长时间维系。广阔大众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信任不着边际的许诺,应当建立正确的出资理念,实在进步危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头绪,可活跃向有关部分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