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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域名解析服务商侵权胶葛案宣判阿里胜诉

2019-12-25 09:21:43  阅读:3767+ 作者:责任编辑。王凤仪0768

  原标题:全国首例域名解析服务商侵权胶葛案宣判,阿里不构成帮忙侵权

  12月23日,我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全国首例域名解析服务商侵权胶葛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因以为阿里巴巴云核算(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作为域名解析服务商,未及时中止侵权行为,形成丢失扩展。一起,阿里巴巴为涉案三域名供给隐私维护服务,无法采纳法令行动来阻止侵权,原告阿鲁克股份公司(ALUKS.A.,以下简称阿鲁克公司)、阿鲁克幕墙门窗体系(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鲁克上海公司)将阿里巴巴诉至法院。2019年8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驳回二原告悉数诉求。

  阿鲁克是幕墙门窗体系领域内的国际知名品牌,原告阿鲁克公司担任阿鲁克集团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办理与运营,享有“ALU-K”和“ALUK”商标,阿鲁克上海公司则向我国顾客直接供给ALUK产品,并取得上述商标在我国的运用权。原告方发现,域名为alukitaly.com、alukgroup.com以及alukbj.com的三网站,在网站介绍中运用“ALUK”标识,简单让我们顾客发生混杂。原告方称,根据WHOIS查询成果以上三个网站的域名注册组织是阿里巴巴,因为阿里巴巴向alukitaly.com,alukgroup.com、alukbj.com的域名注册人供给“隐私维护”的服务,导致二原告无法获取上述侵权网站注册人的信息,也无法采纳有用的法令办法阻止侵权行为。2016年,二原告曾发律师函要求阿里巴巴发表域名注册人的信息并帮忙阻止侵权行为,阿里巴巴予以回绝。

  阿里巴巴辩称,阿里巴巴依法不能发表域名注册人信息,但为弄清阿里巴巴并非涉案域名注册人和涉案网站运营商,阿里巴巴已将其把握的涉案域名注册人的悉数信息为根据提交法院。阿里巴巴表明,域名解析是将不便利回忆、输入的IP地址和便利回忆、输入的域名进行匹配的技术服务。域名解析服务商差异于一般的网络服务供给者,不该适用侵权职责法规则。即使法院终究以为侵权职责法适用于域名解析服务商,原告也应首要证明涉案网站的直接侵权行为存在,不然不能建议阿里巴巴公司构成帮忙侵权。

  根据阿里巴巴提交的whois查询网页打印件,到2019年6月27日,alukgroup.com、alukbj.com的域名注册组织仍为阿里巴巴,alukitaly.com的域名注册组织变更为DropJump.com.LLC,阿里巴巴不再为该域名供给解析服务。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三十六条规则,网络用户、网络服务供给者使用网络危害别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网络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施行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告诉网络服务供给者采纳删去、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办法。网络服务供给者接到告诉后未及时采纳必要办法的,对危害的扩展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当连带职责。网络服务供给者知道网络用户使用其网络服务危害别人民事权益,未采纳必要办法的,与该网络用户承当连带职责。

  终究法院审理以为,阿里巴巴公司作为域名解析服务商,归于侵权职责法规则的网络服务供给者。涉案三网站或许存在原告方以为的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但在本案中,原告未申述涉案三网站的经营者,涉案三网站是否危害商标权无法确定,亦无法承认阿里巴巴构成帮忙侵权。

  关于二原告要求中止解析的诉讼恳求,法院审理以为,阿里巴巴公司已不再是alukitaly.com的域名注册组织,故已不再为该域名供给解析服务,关于域名alukgroup.com和alukbj.com,因为该两域名和网站是否危害商标权没有确定,二原告要求阿里巴巴公司中止为该两域名供给解析的恳求,亦缺少根据。

  终究,法院驳回了原告的悉数诉讼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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